除了談論急診室工作的甘苦以外,這個部落格記載的,會是更多 er_jason 面對生活的點滴。 雖然記載這些的用意並非剖析自己,而是純粹想將自己某些想法跟網友分享,但是分享之餘,是否能讓 er_jason 更認識自己?
醫審會三度鑑定,均認為醫師 [未替陳男裝置腦壓監測器],致 [未盡早發現陳男顱內遲發性出血] , [造成第二次腦創傷] [留下後遺症] , 一審原判賠2806萬元,雙方不服上訴, 二審再判醫院等要再賠535萬元,共3341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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