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8月 06, 2007

國一女蹺家4天 老師逼寫同居日記

一個令人驚悚的故事,只因為標題寫的正好跟我家一樣,有一個『國一女生』,看完內容只覺得這個女生很白目,對於老師的勸導,很明顯的有選擇性傾聽,與嚴重的斷章取義,這女生要不是智障,就是有吸食毒品,得了短暫失憶,或是根本有精神疾患,缺乏現實感到了極點,這樣的女孩子,若是指控老師,應該是出於背後有心人的唆使吧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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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一女蹺家4天 老師逼寫同居日記
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振昇/台中縣報導】

台中縣一名暑假後升國二的女生,七月中旬與讀大學的男網友同居四天並發生十多次性關係,女學生一回學校,女導師立即要求她詳細寫下四天來的生活細節,而且「每分鐘做什麼事」都要交代,讓女學生感覺受到傷害,家長為此還到學校理論過。


女學生說,導師還曾斥責她:「妳的行為用可憐還不夠形容,是可悲、悲哀。」


這所國中校長昨天說,暑期輔導已經結束,因此聯繫不上這名導師,但他相信女導師的話遭到斷章取義。他說,女學生蹺家與男網友發生性行為,她一回學校參加暑期輔導課,就主動告訴同學她手臂上的貼布,是因為與男網友做愛時不慎弄傷;父母還帶她去驗血,擔心被傳染性病。有同學將此事告訴導師,導師才把女學生帶到導師室輔導。


學校訓導主任表示,導師很認真地輔導這名女生,並想藉由佛書鼓勵她,書中有提及地獄字眼,女學生卻說女導師是說「墮胎要下地獄」,使導師的善意被曲解。


訓導主任說,導師也曾放教育部的宣導影片給這名女生看,指援交者很容易被人餵毒,遭到毒品控制,也被女學生誤解。


據了解,這名女生長相清秀,很活躍,曾擔任幹部,運動是她的強項,但成績中等。她的父母從事客運業,經常不在家。


台中縣警方調查,這名女學生與一名徐姓大學生上網聊天,上月十五日,女學生一個人到這名大學生在桃園縣中壢市的家,四天來兩人發生十多次性關係。女學生的父母透過女兒的電腦找到大學生,女學生不得已才回家,女生父母並堅持對這名大學生提告,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偵辦。


女學生表示,她回到學校第一天就被帶到導師室,女導師不准她回教室上課,還要求她在三張A4紙上,清楚寫下與男網友同居四天的生活細節,並強調「每分鐘做什麼都要寫」。


女學生說,她無法很清楚記下四天之中每分鐘做了那些事。後來導師給她一本有關「下地獄」的書,書中提到墮胎會下地獄。女學生回家後問母親:「我無藥可救了嗎?我會下地獄嗎?」


台中縣政府教育局長王銘煜昨天表示,依據女學生的說法,女導師的作法的確不恰當,但這只是女學生單方面的說法,他會請校長了解詳情。


【2007/08/0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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