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6月 02, 2007

如果不能夠拒絕病人,是否可以提高收費,以價制量?

我很想要知道其他醫院急診室的做法,
我們可以明確定出哪些人符合掛急診的條件,就如同「檢傷分類表」一樣,
讓不符合「標準」的人,以更高的代價或是以自費的方式來掛號,
讓「使用者付費」的觀念落實,
也為了讓應該受到急診照顧的病患,真正享有他們的權益,
以免讓有限的醫療資源被其他「不急」的病患佔用,
如何訂出標準,這就是急診的專業,
不是讓健保局決定,而是讓急診界自己決定,

說到這裡,我一直主張急診界的內部,首先應該來個大團結,
我呼籲其他從事急診的同行們:我們是盟友,不是敵人!
應該共同團結合作,來為民眾的福祉把關,
彼此之間的訊息應該要公開透明化,
把大家同樣遇到的問題攤開來,共同解決,

例如:惡質的病家,任意興訟,走後門,搞特權,造成醫護第一線的威脅、
例如:因為藥癮毒癮酒癮,或無家可歸的人,這些其實是社會的問題,或是法律漏洞的邊緣人,卻流連急診室成為急診的負擔、
例如:惡質的媒體,任意侵害病患隱私,卻以新聞自由為名,濫用文字的武器,行傷害之實,這些該如何因應?
(一時想不到的還有很多......)

急診長期以來,被錯誤的觀念認知下,濫用急診資源,
也造成在急診第一線工作的醫護同仁們莫大的傷害和壓力,
也讓原本應該受到急診照顧的病患,無法真正享有他們的權益,
這些個不平,是否有加以平反的一日?

「提高收費,以價制量」
或許可以是個開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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